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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园小语

荆园小语

  清申涵光

  【申涵光(1618---1677),字孚孟,号凫{昭下皿}一号聪山。直隶永年(今属河北省)人。清顺治中恩贡生,绝意仁进,累荐不就。少年时即以诗名闻河朔间,与殷岳、张盖合称“畿南三才子”。其诗以杜甫为宗,兼采众家之长。有《聪山集》、《荆园小语》诸书。】

  贫贱时,累心少,宜学道;富贵时,施予易,宜济人。若夫贫贱而存济人之心,富贵而坚学道之志,尤加人一等。

  常有小不快事,是好消息。若事称心,即有大不称心者在后,知此理,可免怨尤。

  凡宴会,宾客杂坐,非质疑问难之时,不可讲说诗文,自矜博雅。恐不知者愧而之。

  读书有不解处,标出以问知者,慎勿轻自改窜,银根之误,遗笑千古。

  人言果属有因,深自悔责;返躬无愧,听之而已。古人云:“‘何以止谤’?曰:‘无辩’”,辩愈力,刚谤者愈巧。

  小人当远之于始,一饮一啄,不可与作缘。非不和恨也。泛然若不相识,其恨浅。若爱其才能,或事势想借,一与亲密,后来必成大仇。

  结盟是近日恶道,古人不轻交,故必不负。今订盟若戏,原未深知,转眼路人,又何足怪。

  勘一“利”字不破,更讲甚理学。

  游大人之门,谄固可耻,傲亦非分,总不如萧然自远。

  奴仆小过宜宽。若法应扑责,当即处分,不可愤愤作不了语,恐愚人危惧,致有他端。即应责,亦须委人。自行鞭仆,易致过当,且暴怒时百脉奋张,先已自损,误伤肌腕,犹其小也。

  畏友胜生严师,群游不好独坐。

  亲故有困窘相求,量情量力,曲加周给,不必云借。借刚或不能偿,在人为终身负欠,在己后或责望,反失初心。

  公门不可轻入。若世谊素交,益当自远。既属同心,必不疑我不疏傲。或事应面谒,亦不必屏人秘语,恐政有兴革,疑我与谋;又恐与我不合者适值有事,疑为下石。

  人生承祖、父之遗,衣食无缺,此大幸也。便可读书守志,不劳经营。若家道素贫,亦有何法?惟勤学立行,为乡里所敬重。自有为之地者,若丧心以求利,人人恶之,是自绝生路矣。

  书画古帖,可以寄兴,嘉者自当宝惜。若夫设机心,费重贿,刚不必矣。

  造作歌谣及戏文小说之类,讥讽时事,此大关阴骘,鬼神所不容。凡有所传闻,当缄口勿言。若惊为新奇,喜谈乐道,不止有伤忠厚,以讹传讹,或且疑为我作矣。

  凡诗文成集,且勿梓行,一时所是,师友言之不服,久之自悟,未必汗流浃背也。俟一二年朝夕改订,复取证于高明,然后授梓。若乘兴流布,遍赠亲知,及乎悔悟,安能尽人而追之耶?若能不刻,刚更高。

  与其贪而豪举,不若吝而谨饬。

  故人仕宦者,贻书见招,以不赴为正。或久别怀想,抵署盘桓数日,款款道故,不及他事,切勿在外招摇,妄有关说。一贵一贱,交每不终,未必尽贵人之过也。

  奸人难处,迂人亦难处。奸人诈而好名,其行事有酷似君子处;迂人执而不化,其决裂有甚于小人时。我先别其为何如人,而处之之道得矣。

  古书自《六经》、《通鉴》、《性理》而外,如《左传》、《国策》《离骚》、《庄子》、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,陶、杜、王、孟、高岑诸诗,韩、枊、欧、诸集终身读之不尽,不必别求隐僻。凡书之隐僻,皆非其至者。

  责我以过,当以虚心体察,不必论其人何如,局外之言,往往多中。每有高人过举不自觉,而寻常人皆知其非者,此大舜所以察迩言也。即诗文亦然,赞者未必皆当,若指我之失,即浅学所论,亦常有理,不可忽也。

  人以诗文质我,批驳过直,往往致嫌。若一概从谀,又非古道。嘉者极力赞扬,谬者指其疵病,瑕瑜不掩,常寓鼓舞之意。至诚待人,必不我怨,嘉者逢人称说,谬者绝口勿言。其人闻之,必自感奋。

  作应酬诗文,其害其一。儿之既久,流向熟俗一派,遂不可医。况委嘱纷纭,乌能尽应?应者不以为德,不应则谤毁百端,甚且尊贵人临之以势,违则惧祸,从则难堪。不如慎之于始,素无此名,庶几可免。

  愚人指仙佛募化,称说灵异,以诳乡俗,或起祠、造经、铸钟、施药。我既不信,远之而已,不必面斥其非,恐愚众党护,有时致辱。

  世传作《水浒》者三世哑。近时淫秽之书如《金瓶梅》等,丧心败德,果报当不止此!每怪友辈极赞此书,谓其摹画人情,有似《史记》,果尔,何不直读《史记》,反阅其似耶?至家有幼学者尤不可不慎。

  人有求于我,如不能应,当直告以故,切莫含糊,致误乃事。

  交财一事最难,虽至亲好友,亦明白。宁可后来相让,不可起初含糊,俗语云:“先明后不争”,至言也。

  作寄远人书札,与家书同,当于泊夕成之,临发匆匆,必多遗漏。

  他人僮仆遇我或不恭,如坐不起,骑不下,称谓不如礼,彼与我无主仆之分,不足较也。若自己僮仆,须时时戒饬之。 

  顺吾意而言者,小了也,争急远之。

  有了告我曰:“某谤汝”,此假我以泄其所愤,勿听也。若良友借人言以想惕,意在规正,其词气不同,要视其人何如耳。

  远方来历不明,假托为术士、山人辈,往往大奸窜伏其中,勿与交往。即穷人欲投靠为仆婢者,亦不可收。

  朋友即甚相得,未有事事如意者,一言一事之不合且自含妒忌,少迟则冰消雾释,过而一留。不得遂轻嗤骂,亦不必逢人诉说,恐他友闻之,各自寒心耳。

  好说人阴事及闺门丑恶者,必遭奇祸。

  凡事只是古本正传,一好奇便处处不妥。

  先人著述,必确乎可传者,始付剞劂,不然藏之于家,以存手泽可也。可传者不得异费,致令湮没。

  亲交中有显贵者,对人频言,必遭鄙诮。

  我有冤苦事,他人问及,始陈颠末。若胸自不平,逢人絮絮不已,听者虽貌咨嗟,其实未尝入耳,言之何益。

  借人书画,不可损污遗失,阅过即还。

  借书中有讹字,随以别纸记出,署本条下。

  冠履服饰,不必为崖异,长短宽狭适中者可久。

  名胜之地,勿轻题咏,一有不当,远近为笑端,如昔人所记“飞阁流丹”之类,可鉴也。

  子弟少年时,勿令事事自如。

  宴饮招妓,岂以娱客,醉后潦倒,更致参差,总不如雅集为善。

  责人无己,而每事自宽,是以圣贤望人而愚不肖自待也,不思而已。

  从之性情,各有所偏,如躁急、迟缓、豪华、鄙吝之类。吾知而早避之,可以终身无忤。孔子不假盖于子夏,固是大圣人作用。

  高年而无德,极贫而无所顾惜,两种不可与交。

  亲友见访,忽有欲言不言之意,此必不得已事欲求我而难于启齿者,我便当虚心先问之。力之所能,不可推诿。

  揖让周旋,虽是仪文,正以观人之敬忽。宋儒云:“未有箕踞而一放肆者”。其在少年,尤当斤斤守礼,不得一味真率。

  纵与人相争,只可就事论事,断不可揭其祖父之短,扬其闺门之恶,此祸关杀身,非只有长厚已也。

  本富而对人说贫,本秽而对人说清,以人为可欺耶?方唯唯时,其人已匿笑之矣,谁迫之而必为此自欺语?

  驰马思坠,挞人思毙,妄费思穷,滥交思累,先事预防之道也。

  有聪明而不读书,有权力而不济人利物,辜负上天笃厚之意矣。既过而悔,何及耶?

  优娼辈好嗤笑人,而敢为无礼,此自下贱本色,其趋奉不足喜,怠慢不足怒也。

  有必不可行之事,不必妄作经营;有必不可劝之人,真理学从五伦作起,大文章自六经分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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